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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暨安全稳定会议

时间:2021-05-28

来源: 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第三检察部

编辑:邹建飞

录入:邹建飞

审核:李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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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孙吴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对辖区34名社矫人员进行了集中点验警示教育活动,旨在防范在矫人员脱管、漏管,杜绝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 进一步促进全县社区矫正监管秩序安全稳定,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会前,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矫对象逐一点名核对,随机查看社矫人员定位系统情况,警醒社矫对象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在警示教育时,县司法局副局长毕继鹏通报了2名社矫对象因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社矫法被行政拘留典型案例,宣读了县公安局关于徐某和蕫某某的处罚决定书,受处罚的两名社矫对象进行了书面检查,提醒所有社矫人员要吸取教训,珍惜监外改造的机会,要牢记社区矫正期间的纪律规定,严防触碰社区矫正“高压线”。西兴乡司法所所长王超对外出请销假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强调了请销假的程序、准予外出事由的真实性判定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对外出需要提供担保人及签订保证书进行了说明

        会上,院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对与会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一是有一定的思想敏锐性。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 “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项任务都很繁重,希望各位社矫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改造,努力为党旗增辉添彩。二要有接受监管的主动性。要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按时汇报思想活动情况,积极参加学习和社会公益活动,特别是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三要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今天的案例警示大家法律是严肃的也是无情的,一定要远离法律红线,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只要要远离黄、赌、毒、酒和歌厅等是非之地,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管制情绪,切记冲动,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就一定会平安顺利如期解矫。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剑到会并强调了严格社区矫正监管必要性,要求各司法所要提高思想认识,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对社矫人员的监督、教育、帮扶等日常监管工作,准确掌握人员在位在控情况,避免社矫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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