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检察院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主题活动,为野生动物生存“保驾护航”
时间:2023-10-26
来源: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朱磊
录入:惠扬
审核:李钟韬
按照《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规定,每年十月为黑龙江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引导群众加强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2023年10月26日,孙吴县检察院联合县林草部门共同开展了以“凝聚法治力量,护航自然精灵”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与林草部门工作人员在县人民广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同时介绍了公益诉讼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法律监督的相关职能,倡导民众拒绝滥食野生动物,携手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抵制珍贵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走私,共建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美好家园。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咨询人数70余人次,受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线索1件,为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宣传活动结束之后,检察干警与林草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孙吴县内各林场管护站,与林场护林员们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在林场的工作与生活情况,学习他们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相关经验,同时对护林员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并向护林员们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检察干警在管护站醒目位置张贴了包括野生动物的形象、保护意义、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海报。
下一步,孙吴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物生存“保驾护航”,为构建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美丽孙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