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检察院:向校园欺凌说“不”
时间:2023-10-11
来源: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雪莹
录入:惠扬
审核:李钟韬
校园本该洋溢着阳光向上的青春朝气,但近年来不时出现的学生欺凌事件,却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今天,请大家跟孙吴县检察院“花之雨”宣讲团一起向校园欺凌说“不”!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或校园外施害者对被害者进行经常性的或者持续一段时间的恶意行为。这种恶意行为包括:肢体、言语或非言语性的伤害。校园欺凌包含三种类型,一是语言或文字暴力,也就是使用污言秽语、造谣等语言手段,或在墙壁、门等公众场所以文字形式对他人实施伤害,二是身体暴力,即对他人实施身体上的各种打击,三是网络暴力,即在微信、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上对他人进行攻击,造成他人精神名誉等方面的伤害。
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1.拒绝成为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
2.拒绝成为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三、遭受欺凌时,如何应对?
1.保持镇定,懂得求救
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有机会求救,可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2.主动避险
远离无人监管的地带,在校内外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单独一人行走。
3.保证人身安全
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先,冷静判断危险性,尽可能拖延或先满足其要求,事后再向老师或家长报告。注意不要去激怒对方;不要向一群欺凌者挑战;发现欺凌者有凶器,应立即远离并告诉最近的大人。
4.不要责备自己
被欺凌不是你的过错,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树立信心,多交一些好朋友。不要从自身找原因,不要将被欺凌当做命运,不要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