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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检察院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时间:2021-09-14

来源: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孙飞飞

编辑:邹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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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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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不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近日,孙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开展窨井盖安全排查专项监督活动。为使专项行动有效开展,该院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对行动的时间、职责分工、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作了具体安排。对县内的3条主要街道、11条辅路及路边窨井盖进行了摸排,抽查了60处窨井盖,发现问题14处。经过梳理,发现14处窨井盖存在丢失、凹陷、凸起、破损等问题。窨井盖存在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本县的城市风貌,还对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产生影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小井盖系着大民生”。正是这些小井盖是人民群众身边最普通、最多见市政基础设施之一,涉及供水、排水、排污、电力、通信等方面,每个井盖都有其服务功能,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如果窨井盖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期间会不会发生意外?万一发生意外,谁又能为鲜活的生命买单?一想到关于经常看到窨井盖“吃人”的报道,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干警神经就紧张起来,决定马上解决该问题。在深入调查中发现,这些井盖权属复杂,存在管理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等现实原因。为及时解决问题,在发检察建议之前,与住建部门进行了详细沟通,该部门认为本院提出的问题属实,并表示马上整改。住建部门城管各中队对辖区内的井盖进行全面排查,与井盖所属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力、龙江网络、自来水等7个部门进行了对接,并督促告知限期完成所属井盖修复工作,消除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

       本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目前窨井盖存在的的安全隐患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我家门前的一处井盖破损严重,我每次从旁边走过,都很害怕 。现在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了修复,我走路再也不担心了”,文化街旁一住宅小区的王先生说。

       长期以来,窨井盖的安全隐患一直困扰着百姓的出行。本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了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窨井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对责任单位抢修时限和标准进行回访登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马上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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