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检察院多举措强化案管监控服务执法办案
时间:2021-09-01
来源: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智惠
编辑:邹建飞
录入:邹建飞
审核:李钟韬
孙吴县检察院把推进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作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流程监控,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业务管理枢纽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
三项举措擦亮窗口服务办案。一是更新工作理念。树立全新的数字化管理理念,通过规范数据统计、收集、分析,让数据说话,用数据监督,促进检察管理水平的提升。结合数据分析的综合报告,突出业务信息的深度综合运用,为领导了解全院办案质效提供业务抓手,发挥案管部门独有的参谋服务作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立足于“监督、管理、服务、参谋”基本工作职能,案管工作机制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建立以案管部门数据监管员为主,各业务部门内勤及承办人为辅的数据监管机制,严把数据入口关,严控数据质量,全面观测每日信息变换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填录不符合逻辑的信息案卡,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三是研判整合数据。积极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将数据转化为可参考的业务抓手,建立立体式监督体系,将上级院通报的法律文书情况、“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和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展示,反映办案质效全貌,认真整合研判数据,为院领导科学决策和各业务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提供有力参考。“三个加强”流程监控规范执法办案。该院采取网络巡查为主的流程监控模式,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监控规范执法办案。一是加强入口监管。录入案卡基本信息时,做到全面、细致、规范、准确。二是加强节点监控。为防止案件出现超期办理、执法不当等情况,案管部门流程监管员每日对案件进行网上巡查,发现问题后发出口头纠正,监督纠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三是加强结案审核。严格依照送案标准,对办结需送达的案件审查,包括纠正法律文书是否制作完成,文书填写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权限由分管领导审批等。如在巡查陈某某故意伤害案不起诉案件中,发现此案法律文书在案件办结十日内未及时公开,案管部门发现后发起流程监控口头纠正,由承办人及时整改,并及时公开。
“五个必查” 实体程序全面审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线以来,该院坚持从源头入手,更加严把入口关,案件统一扎口管理,指定专门的案件管理员审核案件,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坚持“五个必查”,从卷宗材料、法律文书、审批手续、涉案财物、办案期限五个方面对卷宗材料的程序、实体进行全面审查,同时针对受理过程中经常发生的问题,突出重点审查。经审查后发现案卷材料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告知侦查机关办案人,说明理由,将其退回侦查机关或要求补充完善后重新移送。该院1-8月份,共要求侦查机关补充完善15余次,有效防止了不符合受案条件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保证了受案质量,节省了办案部门的工作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