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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管中心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18-05-07

来源: 孙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案件管理

编辑:邹建飞

录入:邹建飞

审核:李钟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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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案件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工作、展示形象,发挥好为人民服务的作用,我院严格履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整顿实施的部署要求,更好的为广大人民服务。             
         
一、制度公开促规范,服务受理创四零。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将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等相关制度进行整理,制作图版在案件管理中心门口上墙公示;把案件受理流程图在案管大厅公示,明示案件受理、管理的流程;根据服务窗口“四零”服务承若的要求,制定了《“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将“四零”服务承诺挂牌上墙;设置岗位牌,佩戴身份牌,亮明身份,岗责分明,精准服务。在受理案件、律师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接待受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标准》及《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行为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要求做到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效能规范、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纪律规范。落实首办负责制、告知制度、岗位责任制、投诉追究制等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效能和服务质量。
         二、便捷行贿档案查询,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为了让查询群众少跑路,确保一定性告知。在案管大厅中粘贴办理行贿档案查询所需资料的提示板、咨询电话,在案管微信账号公示办理行贿档案查询的详细规定。在办理行贿档案查询过程中征求民众、企业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尽量为其查询提供便捷服务。今年第一季度全县各乡镇村委换届选举之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案管中心抽调2人专门进行接待查询,采取预约查询、集中受理、快速分流等措施,为群山乡、沿江乡、辰清镇等11个乡镇办理行贿档案查询421次430人,保障了乡镇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坚持随时受理、及时办结、规范准确的原则,创建高效的窗口服务环境。目前为企业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次20人,实行电话预约、微信排队等方式,提高了查询效率,为招投标企业提供了高效的投资环境,发挥了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三、统一规范律师接待,维护辩护人合法权益。案管中心加强投入、完善机制,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措施,设立律师接待专用通道和律师阅卷室,专人负责接待律师接待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检等上级部门有关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规定,既严格规范接待流程、保障其诉讼权利,又为其提供便利,提高服务效率。为本地及受理过的律师建立档案,完善其身份证号、律师证号及年审期限、服务场所等基本信息,为办理网络预约、受理审查、案件信息查询提供便利。律师或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方式向案管中心申请阅卷、申请会见、申请递交材料等,案管中心做到专人负责、立即受理、及时流转、当日办结,现已接待律师8件次,其中接待辩护人提交申请2件次,受理律师会见1次,律师提供阅卷5件次,代为复印案卷材料200余份。律师接待统一规范,服务效率高,保障了其诉讼权利及时有效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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